泰海要闻 / News

泰海要闻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泰海要闻

王少鹏主任作为大连市仲裁委法律顾问团主要成员走访大连中之杰物流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5-02-04 10:51:51点击次数:1694次

2013711上午,王少鹏律师作为大连市仲裁委法律顾问团主要成员和众多仲裁委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大连中之杰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刘旭东先生予以热情接待。


    刘经理首先对王律师等人的走访表示感谢,进而介绍了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经营状况,作为大连市知名的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中之杰已建立了自主的仓储体系,并正在致力于仓储体系的从平面化到立体化的革新升级。同时,公司新近成立了专营冷链物流的冷链物流公司,抢占冷链物流市场,并组建了高科技的运输车队,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很有信心。但在另一方面,公司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增加,在合同签订和公司用工方面也偶现法律冲突,特别是在用工方面公司新近发生一个问题,亟待法律帮助。


王少鹏律师听取了刘经理的对情况的说明后,首先从宏观的方面,就公司运营过程当中所可能经受的法律风险的防范问题予以指导和说明,指出将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才是上上之策,而不是法律问题出现后才想办法解决。其次就刘总提到的解职员工的问题,王律师直接指出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此的法律规定,即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为中之杰公司提出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办法,也解除了刘经理在法律程序上的后顾之忧。同时,对此用工方面的问题,王律师给出了后续的法律建议,一是要重视工会在员工管理上发挥的作用,程序问题一定要重视:二是要注重发挥公司章程及员工手册的法律作用,将其向员工说明公示,并让员工签字认可,这样可以避免在将来的员工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刘经理对次深表感谢。


大连国际航运仲裁院周主任,物流协会孙处长,顾问团温律师等都积极参与讨论并表达了看法。

(编辑:管理员)